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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研究生博士落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5-15 来源:网络
(没有房子能落户上海吗?没房照样能入户,有房没房的都要看!)
没亲戚,没有房子
没地方落户该怎么办呢?
上海常住户口如何落户?
手把手教你落户社区公共户
已经拿到了上海户口哦!
什么是社区公共户
上海的常住户口包括家庭户口、单位集体户口、部队集体户口、社区公共户口、学生集体户口、博士后工作站集体户口以及中央各部委、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户口。
其中,社区公共户是个过渡性的存在。具有户口登记管理职能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协调街镇,选择在本派出所辖区内实有地址设立社区公共户。一个派出所设立一个社区公共户。
通常,社区公共户的落户人员大致分两类:一是外省市户籍人员(以下简称:进沪人员);二是本市户籍人员。我们重点了解下外省市户籍人员(进沪人员)如何落户。
社区公共户落户指南
落户条件
外省市户籍人员(进沪人员)落户要满足“四个没有”
在沪无配偶;
无直系亲属;
无住房(包括其本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沪无个人产权房及租赁公房);
所在工作单位未设立集体户。
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审核符合落户条件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以下简称:进沪人员),因在沪无配偶、无直系亲属、无住房(包括其本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沪无个人产权房及租赁公房)、所在工作单位未设立集体户等原因确无处落户,申请在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内落户的。
申请流程
在上海市无实际居住地的市内户口待定、刑释解教等人员应当向原户口迁出地或注销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其他人员应当向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拟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后,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要求,向申请人告知应提供的相关证明和材料。
对证明和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由社区民警对申请人的居住房屋等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核实报告,提出是否予以入户的意见。
经公安派出所同意入户后,申请人方可办理入户手续。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上海市常住户口居民因房屋出售、拆迁等原因在上海市确无他处落户的……无单位集体户或者无法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可以迁入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
上海市常住户口居民因到外省市或者国(境)外工作、学习等原因,不在上海市居住且确无他处落户的,可以迁入户口所在地社区公共户。
第三十一条社区公共户口人员因居住地发生变化,户口应当迁入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
第三十四条单位集体户口和社区公共户口人员具备落户家庭户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入家庭户。
对具备落户家庭户条件的社区公共户口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通知其办理户口迁移,对不办理或者无法通知的,可以将其户口迁入家庭户。
申请材料
基本材料:
1申请人(监护人)的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4申请人在上海市确无他处落户的相关证明和实际居住凭证;
5申请人实际居住地发生变化或已购置房屋后必须办理户口迁移的书面承诺。
相关证明
1市内户口待定的申请人须提供《户口迁移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材料;
2刑释解教的申请人须提供释放单位签发的《释放证明书》(副本)或劳动教养管理单位签发的《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正本)或其他释放证明;
3房屋出售、拆迁的申请人须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动迁协议等相关凭证;
4法院判决户口迁出的申请人须提供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保障性住房租赁的申请人须提供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动迁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6离婚的须提供离婚证明;
7存在家庭矛盾的须提供相关情况证明(经社区民警审核签字)。
社区公共户能否享受上海市民待遇
上海市个人户口卡(落户到社区公共户)持有人员和上海户口(落户到房产)在市民待遇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有了户口卡,就不需要户籍证明了,办理护照、办理签证、领结婚证、购房等等,只需要个人户口卡就可以了!
提醒:
1、单位集体户、部队集体户、社区公共户人员在本市办理社会事务中需要提供户籍情况证明,个人户口卡内容可以证明的,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户籍证明》。
2、个人户口卡自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于2018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规定实施后,公安派出所将对单位集体户口、部队集体户口、社区公共户口人员签发个人户口卡(详见《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
何为个人户口卡?
个人户口卡是《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实施后由公安机关签发给单位集体户口、部队集体户口、社区公共户口人员的证件,具有证明持有人户口信息的作用。
个人户口卡申领办法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实施前,已在单位集体户、部队集体户、社区公共户落户的人员,申请发放个人户口卡,并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予以发放。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实施后,公安机关应当在单位集体户、部队集体户、社区公共户落户人员办理落户手续后,向其发放个人户口卡。
温馨提示
1、单位集体户、部队集体户、社区公共户人员在本市办理社会事务中需要提供户籍情况证明,个人户口卡内容可以证明的,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户籍证明》。
2、个人户口卡自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3、博士后工作站集体户口、学生集体户口及驻沪办集体户口人员不签发个人户口卡,如需提供户口信息证明,可前往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按流程申请《户籍证明》。
常见问答
Q:设立“社区公共户”后,对引进人才办理上海户籍是否会有影响?
A:不会。原有引进人才的申办条件并没有改变,只是户口落户的地方发生了变化(原来是落在人才类“集体户”,现在是落在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凡是符合引进人才申办上海户籍条件的,可以凭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发放的证明材料,向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落户“社区公共户”。
Q:户口迁入“社区公共户”后,如果生育子女可否在“社区公共户”内报出生?
A:如果出生婴儿父母户口均在“社区公共户”的,其户口可以在“社区公共户”内报出生。如父母一方属本市家庭户或单位“集体户”的,应当随本市家庭户或单位“集体户”父母一方报出生。
Q:进沪人员不需要落户“社区公共户”,落户本市“家庭户”或单位“集体户”的,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A:进沪人员落户本市“家庭户”或单位“集体户”的,按原有落户程序办理。
Q:公共户能否迁入公共户?
A:公共户迁公共户又是什么东东?为什么要迁来迁去辣么麻烦?有的宝宝因为学习或者工作原因,进行了住址变更这个时候,他们可能需要进行公共户的迁移。在进行公共户迁移时,需要带好以下材料:
1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或者《个人户口卡》(未发放的除外);
2迁移人的《居民身份证》;
3《承诺书》(派出所当场填写);
4迁移人上海市实际居住凭证(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者居住核查表);
5名下无房产登记的证明(社区公共户之间迁移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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