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上海社保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8-17 来源:网络
(2021上海落户政策研读|社保和个税成落户重要考核标准)
请上海户口的朋友,一定要注意,社保和个税是大家申办上海落户的重要考核标准。在实际申请过程中,“个税问题”常年稳坐“上海落户失败”榜首,毕竟对于“个税”的政策不断在调整,今天,我们就来好好聊聊上海落户过程中的“个税”问题。
一般来说,税前收入=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各类补助-请假扣款等。
个税=【税前工资-社保个人缴纳部分-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各类抵扣(例如房租、养老、子女教育等)】*相应的税率。
1、对于零星出现的零税,一般需要出具情况说明,最好加盖单位公章,能否通过也要看具体情况;
2、对于连续几个月甚至几年的零税,根据要求这些月份是要被扣除的,不被累计进年限总数,解决方案是看社保和个税的相差有多大,在合理范围内可以扣除这些月份需重新累计84个月。
3、对于产假期间出现零税,需要出具生育证明和领取生育津贴的《生育金核定单》,(产假产生的零税在5个月以内,公司批准多休的产假不被认可);
4、由于病假或事假产生的连续几个月的零税都是不被认可,不被累计进年限总数,解决方案扣除这些月份重新累计84个月。
关于个税与社保匹配的规定,简单来说,就是所缴纳的个税只要不低于对应的社保,在上海落户审核的时候都是被认定为相匹配的。
但是!如果申请了个税抵扣,就可能会出现所缴纳的个税低于应匹配的社保!
方法一:
通过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选择。由公司帮你抵扣个税。
方法二:
选择次年3月1日~6月30日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要办理落户的朋友们,建议当年先落户,落户成功的次年再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进行个税抵扣,这样就避免万一个税抵扣后导致社保和个税不匹配的情况啦。
简单来说就是:你税前工资元,就以元作为基数去缴纳社保,也以元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并且申报个税的单位需要与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单位三者一致!不可委托第三方公司代为缴纳!
1、公司在上海,社保缴纳地也在上海
虽然两个地方都一致,但有的公司会把员工的社保交给第三方机构缴纳!
遇到这种情况的家长,须用第三方机构的名义来办理,并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无法用自己公司的名义申请。
2、公司在上海,社保在外省
由于公司派遣等原因,把社保缴纳在外省。导致社保地和公司地,不--致,无法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和上海落户。
3、公司在外省,社保缴纳在上海
总部在外省,分公司在上海,员工合同是与上海分公司签的,但社保缴纳在外省的总部。这种情况也无法办理积分、落户。
4、上海和外省同时缴纳社保
一般涉及到两地缴纳社保,-定会涉及到重税!在上海缴纳社保个税,同时在外省也以薪资形式缴纳社保个税!属于重税问题,无法办理积分落户!
上海居转户方式一:7年2倍社保
社保参考基数:前四年1倍基数及以上,呈上升趋势;后四年内累计36个月2倍社保基数及以上。
1、持居住证、社保缴纳、个税缴纳时间均满足累积84个月
2、劳动合同单位、社保缴纳单位、个税缴纳单位三者抬头一致时间段计入84月,否则扣除。(若不统一,原单位提供三统一文件、如外包、派遣等情况说明、资质证明、相关协议等)
3、累积时间7年内前4年社保基数>1倍,后4年累计36个月社保基数>2倍。
4、个税缴纳及社保缴纳(因转换单位造成的社保补缴不得超过2个月),均必须连续无中断与补缴(待业也为中断),否则重新计算36月。
5、累积时间内年税应与社保基数、工资收入流水基本相符一致且合理对应。
注意:千万不要前四年一直是最低社保基数,后三年直接升到2倍社保基数。
上海居转户方式二:7年+中级职称
社保参考基数:前四年1倍及以上,呈上升趋势;后三年1.5倍及以上。
1、持居住证、社保缴纳、个税缴纳时间均满足累积84个月。
2、劳动合同单位、社保缴纳单位、个税缴纳单位三者抬头一致时间段计入84个月,否则扣除。(若不统一,原单位提供三统一文件、如外包、派遣等情况说明、资质证明、相关协议等)
3、累积时间7年内前4年社保基数>1倍,后3年社保基数>1.5倍。
4、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5、取得中级职称,并受聘在专业岗位。(如聘任表、聘书、岗位说明书)
6、累积时间内年税应与社保基数、工资收入流水基本相符一致且合理对应。
上海居转户方式三:5年3倍社保
社保参考基数:最近4年累计36个月按照3倍社保基数缴纳,另外的2年,社保基数不能少于1倍。
1、持居住证、社保缴纳、个税缴纳时间均满足累积大于60个月
2、劳动合同单位、社保缴纳单位、个税缴纳单位三者抬头一致时间段计入60个月,否则扣除。(若不统一,原单位提供三统一文件、如外包、派遣等情况说明、资质证明、相关协议等)
3、自申报日起近4年内累计36个月本人社保基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
4、需岗位说明书,要求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经理、销售、人事、行政、管理等岗位不可申请。(专业最好是理工科)
5、累积时间内年税应与社保基数、工资收入流水基本相符一致且合理对应。
很多人为了避税,都是社保按照政策缴纳,但是个税却是缴纳最低的,这种情况在不落户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一旦准备落户,个税和社保不匹配的问题是绝对不允许的,因为涉嫌偷税、漏税的嫌疑。所以,在这里建议大家,要合规交社保,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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